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前沿技术创新与未来产业培育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加强统筹协调。市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人才局、市规划资源局、上海国投公司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合力推进未来产业培育。探索建立健全沙盒监管制度,加快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未来产业监管体系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未来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接力培育推进机制。

关于加快推动前沿技术创新与未来产业培育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前沿技术创新与未来产业培育,形成若干创新策源能力突出、辐射带动性强的未来产业集群,将上海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未来产业引领地,制定如下措施。

一、聚焦重点发展领域

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等方向,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合理规划、精准培育未来产业。发展壮大细胞与基因治疗、脑机接口、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领域,重点支持降低成本、提高可及性、构建产业生态,加速产品工程化、产业化。加快培育第四代半导体、硅基光电子、第六代移动通信、类脑智能等领域,重点支持优化产品设计、拓展应用场景、验证市场价值,加快原型样机或样品研究。加速布局量子科技、可控核聚变、再生医学等领域,重点支持技术难题攻关、技术路线收敛,开展产品研发或技术方案可行性验证。

二、强化关键环节支撑

(一)加快前沿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把握全球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趋势,聚焦高风险、高价值的重大科学问题,加快布局实施前沿颠覆性技术专项。建立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加大对跨领域技术交叉融合创新的支持力度。依托项目经理团队,支持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全球顶尖科学家、企业家来沪开展前沿颠覆性技术研究。

(二)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支持项目经理团队以产品为导向,围绕重点领域制定培育方案与任务清单,组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科技创新企业等多方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实施“里程碑”式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和动态优化调整机制。面向重点领域研究布局市级科技重大专项,通过直接补助、资本金注入等方式给予支持。

(三)加速创新成果孵化转化。支持高质量孵化器建设与运行,按照规定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支持高质量孵化器与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开展合作,强化专业服务能力,完善功能服务体系,设立概念验证基金。支持建设概念验证平台、中试平台、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专业服务平台机构,按照规定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三、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四)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企业。支持未来产业生态主导型科技企业前瞻谋划新赛道,加速投资、孵化未来产业创新主体。聚焦重点发展领域,对创新投入大、行业影响力强、引领效应显著的生态主导型科技企业按照规定给予专项支持。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加强技术储备,按照规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五)优化科技企业成长生态。构建覆盖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未来产业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升规”“规转强”企业按照规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扩大研发与生产规模、新技术新产品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给予资助。

四、打造产业集群高地

(六)建设未来产业集聚区。根据重点领域产业发展潜力和规模,市、区合力打造产业要素高度集聚、产业互动高效紧密、创新生态完善、基础设施先进、治理体系完备的重点领域未来产业集聚区。对符合条件的未来产业集聚区建设主体,按照规定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支持重点领域创新主体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品牌学术产业交流和赛事活动。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或机构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未来产业创新创业活动、参加或组织参加境外重要展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相关费用50%的资金支持。

(七)创建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以未来产业集聚区建设为核心功能,谋划创建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先导区所在区域聚焦未来产业发展主导方向,研究制定适合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市、区合力在产业基金设立、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项目落地、核心人才引育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各区探索独具特色的未来产业发展模式,加快引育一批高水平未来产业创新团队,打造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产出一批有助于形成未来竞争优势的战略性科技成果。

五、优化核心要素保障

(八)加快创新产品应用。在政府采购中,依法依规采用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订购首购、发布需求标准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在多领域规模化应用,推进创新产品应用和迭代升级。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政策对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合同金额30%、最高2000万元支持。

(九)强化应用场景牵引。推动各类主体开发开放一批试验验证场景、示范应用场景和规模化商用场景,以场景应用开放牵引未来技术迭代升级、未来产品成熟定型和未来产业企业创新发展。依托重大科技任务和重点工程,主动设计谋划一批高价值未来产业重大应用场景。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联合打造未来产业示范性应用场景,对符合条件的场景建设任务按照规定给予最高800万元支持。

(十)加强多层次金融支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的多元投入体系。发挥未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采用“直接投资+子基金投资”模式,构建符合前沿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投资孵化生态,联动项目经理团队优化投资布局和资源配置。持续优化融资上市、保费补贴、贷款贴息等金融财税支持政策,加强面向未来产业创新型企业培育的全周期、多元化金融支持,支持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十一)完善人才引育保障激励。引育多层次人才团队,打造科学家、创业者、投资人的“开放式创新社区”“创业者联盟”,形成多层次交流网络。支持青年科学家研究成果孵化转化,联合国内外机构推动人才跨境交流,提升创新能力。支持未来产业优质企业纳入上海市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对未来产业重点领域核心研发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十二)鼓励全球创新合作。支持设立重点领域未来产业国际创新联盟,主动参与国际治理规则和国际标准制定。支持研究制定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国际标准、知识产权等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支持本土企业、研究机构、孵化器等深度参与全球未来产业分工。支持跨国公司、国外机构等在沪设立前沿技术创新中心。

六、构建动态培育体系

(十三)建立动态甄别评估调整机制。依托科技战略决策咨询委员会和重点领域专家组,定期预测、研判未来产业重点方向,常态化提供战略咨询建议。动态扫描全球前沿科技进展,持续监测和评估未来产业发展趋势,识别甄选未来产业发展重点,比选寻优技术路线,及时调整优化战略布局。

(十四)建立“四位一体”培育机制。构建项目经理团队主责、重点任务清单突破、未来产业基金赋能、未来产业集聚区支撑的“四位一体”未来产业培育机制。市科委等部门建立项目经理队伍,实施项目经理主责的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机制,面向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与发展需求,支持项目经理团队构建精准高效、协同联动的产业政策工具箱,围绕标志性产品打造、产业链保障、重大项目投资、重要平台建设、重点人才引进、改革举措等建立重点任务清单,构建以未来产业基金为牵引的产业生态网络,强化以未来产业集聚区为核心的空间布局,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十五)加强统筹协调。市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人才局、市规划资源局、上海国投公司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合力推进未来产业培育。探索建立健全沙盒监管制度,加快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未来产业监管体系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未来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接力培育推进机制。

本措施自2025年9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9月25日。政策措施与其他市级政策有重复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